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车企亏损不能免除召回与三包义务 法律边界不随财报移动

2026-11-02 01:16 来源: 头条号·周兆成律师 作者: EV视界编辑

摘要:车企商业盈亏属于自身经营风险,不能对抗法定的产品质量、三包与召回义务。召回费用全部由生产者承担,与利润水平无关。

车企财报难看,售后义务会不会跟着打折,这是不少车主关心的问题。律师周兆成结合汽车消费维权与行政处罚实践给出的判断是:商业盈亏属于企业自身经营风险,不能对抗法定的产品质量、三包和召回义务。

第一层误区是把亏损当成免责理由。《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》要求,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家用汽车,生产者、销售者必须依法承担包修、包换、包退责任,不得以亏损、经营困难为由故意拖延或无正当理由拒绝。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》同样把召回列为强制性法定义务,检测、维修、零部件更换费用全部由生产者承担。

法规并未给利润留出豁免口子。以大众集团为例,其三季度财报显示前三季营业利润仅0.71亿欧元,同比降幅98.7%,但这一数字不能改变在华三包与召回义务的履行标准。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,市场监管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;车主遇到推诿,可通过12315投诉或提起诉讼主张权利。

第二层误区是私下处理、不公开召回。缺陷信息公开是召回制度的组成部分,隐瞒批量缺陷并不因为未发生重大伤亡就免于责任。对跨国车企而言,在华经营适用中国法律,海外规则不能替代国内的产品质量与召回要求。

(原标题:头条号·周兆成律师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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